小区物业治理情况调查报告
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治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治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治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2、提高业主意识,加快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化。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治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治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治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治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3、严格把好小区验收关,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发商遗留问题日渐成为新建小区的物业治理难点。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治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果断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治理规
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治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4、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方式。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提出了《物业治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行政治理部门和物业治理企业在应对这类事件时应付的职责,还设立了全市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治理重大事件报告,各区县房地产行政治理部门和物业治理企业也分别设立重大事件报告专线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区县房地产局,物业治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治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查处。我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上海市和全国其它先进物业治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治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治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小区物业治理情况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小区物业治理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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