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税种治理情况调查报告
三大主体税种,其在总收入中比重超过70,其他小税种只占约30,这种构成比例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且三税种地方分享比例逐步下降,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比例最低,分别为25.6和20。综合分析2003年-200
6年各税种的比重变化可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贡献的税收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而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地方附加贡献的税收呈上升趋势。2007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车船税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较2006年继续下降,分别下降10.5、2.08、0.11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4.53、46.64、91.67,而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则发生逆转,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大幅增长。(三)各税种税收增减变化情况。从2003年-2006年各税种实现税款的平均增幅来看,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保持了稳步增长的态势,平均增幅分别为32.78、32.57、23.87、13.45、14.96、17.53;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呈现出大幅增长的态势,平均增幅分别达到230.57、127.74,贡献税款分别由2003年的140万元、138万元提升到2006年的1,716万元、695万元;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却呈现下降趋势,平均增幅为负值。假如排除2003年度税款基数的因素,有三个税种需要区别对待,其中,企业所得税2003年度较上年度大幅降低,减少了对比基数,其整体趋势呈现下降,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2003年度较上年度大幅提升,增幅都超过100,提高了对比基数,其整体趋势呈现上升。
三、各税种税收变化成因分析
从上述税种结构的分析来看,大部分税种非凡是地方分享比例较大的税种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而且各税种的比重也逐步趋于合理,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有效地保障了地方可用财力。在不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市政府在全市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地税部门强化征管措施、提升治理水平等因素的情况下,相关税种的增加变化还存在以下成因。
(一)企业所得税比重和增幅下降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受财政体制影响。从2002年开始,新建企业所得税归国税治理,地税没有新增税源,而且部分企业破产、注销迁移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缴纳所得税企业的总量。这一因素受财政体制影响,难以改变。尽管制造业中几个效益较好的企业税收出现增长,但抵消相减。一旦主要企业效益下滑,企业所得税将会出现大幅减少,2007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收近2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采矿业、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给业入库税款减收。
(二)个人所得税增幅2006年大幅回落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变化的影响。2005年12月19日,人大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总量,造成了个人所得税增幅的大幅回落。为解决这一矛盾,地税部门从2006年开始逐步推行全员明细申报,而且自2007年1月1日起,根据规定,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在一定程度上挖掘和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潜在群体。2007年一季度,个人所得税重返增长势头,同比增长36.83,这表明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群还存在增长潜力。
(三)资源税增长变化较大的原因。资源税是地方可以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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