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是我市督查工作的主阵地,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人员是我市党委系统督查队伍的主力军。因此,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队伍建设事关我市党委督查系统工作大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最近我们对我市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党委都成立了督查室,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专职督查工作人员14人,其中大冶3人,阳新4人,西塞山、开发区各2人,黄石港、下陆、铁山各1人。
我市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队伍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年富力强,平均37岁,其中大冶39岁,阳新42岁,城区(开发区)33岁,是一支布满朝气的队伍。二是工作经验丰富,大部分同志在督查一线工作时间较长,平均督查工作年限5年。三是力量配备较强,其中副县级1人,正科4人,副科5人,科员4人。四是知识结构较好,其中大本6人,大专7人,高中1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队伍建设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齐。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委督查室主任有的被提拔重用,有的因病请假,而产生职位空缺;黄石港区、下陆区、铁山区长期只有一人负责督查工作,并且是交叉任职。二是结构不优。从年龄结构上看,45岁以上的有3人,占21;从学历上看,还有一人为高中学历;从专业上看,学习或从事经济、法律等专业人才缺乏,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不多,大多是从学校门进机关门,或是机关内部工勤人员转岗;从性别结构上看,男女性别比率失调,只有一位女同志,不利于督查工作的开展,非凡是在调查处理有关女性和儿童的督查案件时,多有不便。三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从事督查工作3年以下的有10人,占71,督查工作经验有待丰富;部分同志的文字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不能适应督查工作的需要。四是部分县(市)、区督查干部流动较慢,从事督查工作长达10年之久的有2人,占14。
三、关于我市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队伍建设的打算和建议
针对我市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市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队伍建设今后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县(市)、区党委系统督查干部要不断增强学习自觉性,力求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在具体的督查工作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与党中心、省、市、县(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市委督查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市)、区委督查室主任座谈会,每年组织一次外出考察、交流活动,开阔视野,加强沟通;各县(市)、区委督查室要按照黄办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自己实际,寻找差距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要提高督查干部综合素质。督查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挡一面的开展督查工作,善于协调、理顺各种关系,熟练地运用督查工作的有关程序和方法,准确地把握督查事项的发展方向,较好地推动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重点突出、观点鲜明、言简意赅、有理有节地与有关方面、有关当事人沟通交流;要有过硬的文字表述能力,能够定性准确、层次清楚、针对性强、简洁明了、规范严谨地总结、归纳、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