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第一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方面共同负责的廉政网络。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敢抓敢管,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真正抓到位的良好局面。
第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宣传。各乡镇要加强学习,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首先要丰富学习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教育重点制定好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要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以“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和“学纪、守纪、执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以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求使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身体力行的意识。
其次要创新学习方法。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把握教育时机,采取灵活的学习方法进行反腐倡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要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如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组织观看教育录像片、寄送警示卡、发送廉政短信息、编印廉政宣传册、以学习园地为载体适时宣传廉政知识等,使党风廉政教育力戒教条化、概念化,增强感染力、亲和力。
特别是对基层领导干部、直接行使执收执罚等权力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切实把握好教育的时机。在干部提拔、调动、换届选举、过年过节、婚丧嫁娶、装修住房、过生日等特殊“关口”,或者在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要有的放矢,提前进行廉政预警教育,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
最后要力求取得实效。基层党员干部要力求在学习中做到自觉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细心领会,深入思考,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达到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效果。达到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目的,最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建章立制,建立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建立一套完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健全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村支书“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建设)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区、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村党员大会制度。建立“三制一监督”制度,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