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妇女及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大有可为。一要更新观念,准确定位。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深化,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和需求日益多样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大量涌现,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必须建立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各尽其能、各司其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这对妇联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遇。妇联应主动承接政府在改革中转移的部分职能,理顺与各政府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朝着与政府形成合作型、伙伴型的关系方向发展。二要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女性的政治参与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要要求。据统计,到20*年底,我国只有64.5%的省级政府、69.4%的地级政府和70%的县级政府中有女性。在最高决策机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20*年第十届代表中的女性仅占20.2%,比第九届下降了1.6个百分点,20*年,第十一届代表中的女代表637人,占21.33,比第十届提高1.09个百分点;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的女性仅占17.7%,比第十届提高1个百分点,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总体偏低。为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各级妇联尤其是全国妇联应大力争取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的一些硬指标,提出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合理比例,让更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决策参与层面,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的女干部“基地”和“摇篮”作用,加快妇联干部的流动。
(三)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关注和支持。对当前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着重就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家庭暴力、单亲特困母亲、留守妇女、留守流动儿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等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工作措施,并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法规。
(四)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建设是妇联工作的支撑和基础。首先,要健全妇联组织体系,在巩固现有的纵向组织体系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与各类妇女组织的横向合作网络,尤其要依托党建,着力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设,高校和机关妇委会建设,形成以妇联为主体的,与其他各类妇女组织互助合作的组织网络体系。其次,大力发展各种行业协会和妇女志愿者队伍等外围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有效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第三,要继续加大经费投入,着力解决基层妇联包括市级妇联经费困难的问题,争取源头支持,参照工会会费和科协科普经费,设立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真正解决妇联工作经费不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