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从属于乡镇开发区行政合并,最少二合一,最多六合一。
3、人员配置变化。税费改革前,**市乡镇财政所、开发区分局、经管站共有624人(其中:男441人,女183人)。改革后,在岗270人,分流241人,离退休84人,临时工29人。按学历划分:研究所学历2人,大学学历48人,大专学历332人,中专学历46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96人。其中,党员414人。
现有在岗人员270人(不含临时工29人),其中:男187人,女83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34人,大专学历203人,中专及高中学历32人;党员246人。
从年龄结构上划分:30岁以下25人,占总人数的9.3%,31岁—35岁39人,占总人数的14.4%,36岁—40岁68人,占总人数的25.2%,41岁—45岁68人,占总人数的25.2%,46岁—50岁30人,占总人数的11.1%,50岁以上40人,占总人数的14.8%。
二、当前乡镇财政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错位。从中央有关文件来看,乡镇财政所理应为行政编制。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编办发[1995]3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央核定的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包括地方税务部门……及乡镇财政所的人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再次明确财政所编制为行政编制(原文:行政编制精减范围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的编制,包括基层工商所、税务所、物价所、财政所、人民武装部、国家级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机关的编制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机关编制。今后,行政机关不得再使用事业编制)。20**年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发文,将基层财政所定位为事业单位,改变了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究其原因,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是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快刀斩乱麻,“七站八所”撤销或转制,财政所机构性质降格有利于缩小与其他站所命运的差距。而时至今日,财政所虽然免除了农业税征收的职能,但新征了更多的财政支出管理的职责,不断扩大的事权与其机构性质极不相称;按照“对等性原理”应该及时归位到行政单位序列。
2、乡镇财政所“三管齐下”,职能无法不越位。**镇党委书记、镇长张小军在座谈中说,目前财政所的职能依然是管帐管钱管稳定,凡是党委政府要管的财政所必须管,只是管的内容有很大的变化。一是管帐更规范。村账镇管后,20个村居单位、原来“七站八所”“以钱养事”的收支账务都由财政所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财务状况一清二楚。二是管钱以惠农资金为主。改革后我市对乡镇实行部门预算、“乡财县管”,只有乡镇机关和财政两家,管钱压力不大,压力主要在筹措经费缺口。惠农资金的管理要占据财政所60%以上的精力,而且支付成本大。三是管稳定。无财政不稳定,“人民内部矛盾80%可用人民币解决”。全镇2900多万元的镇级债务、村级三角债、土地纠纷,日常应付靠财政为政府挡,财政所承担了巨大压力。财政所工作人员目前的状态可以说,工作苦、待遇差、困惑大。针对现状,我有三个建议:一是完善财政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监管。如农村公路建设,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怎么办?虽然有“农村公益事业促进会”,但只管计划、管工程完工、不管自筹资金缺口。财政所不加强管理,将会形成新的历史包袱。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可以参加政府。三是争取明确身份。
**镇镇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