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我市部分农村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是主要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我市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腐败的土壤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肥沃,因此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乡镇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且教育形式单一,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
2、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基层党员干部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甚至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基层领导干部也廉洁从政,辛勤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1、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努力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能把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
2、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从健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村党支部工作十条规范》、等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和《村书记工作职责》、《村主任工作职责》等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
3、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各地、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点能够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款开支不合理行为。三是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四是加强了对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