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制度卫生监督调查
官方兽医权力与责任共存,确保并促使其公正执法。
从外国官方收益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官方兽医都拥有很大的权力,其本人即可代表国家签发证书。但从另一方面讲,如果在其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误,官方兽医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迫使其加强自身修养,以维护执法的公正。
综合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由于官方兽医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确保其独立、统一、公正地执法;由于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卫生监控,并由国家技术行政支持体系作后盾,确保其兽医卫生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和科学性;由于官方兽医个人为执法主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促使其公正执法。所以实施官方兽医制度,既可克服我国现行制度“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弊端,减少推诿、扯皮、内耗等不良影响,有利于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维护人类和动物健康。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提高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增强我国动物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