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位,农产品收购流动资金难以保证,致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全方位开展服务,影响了服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会员效益的提高。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是否免征所得税,对销售农产品是否按一定比例扣减进项税等有待税务部门依法确认。三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也远远落后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要求。四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不多。农民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清。
四、发展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农村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如何组织农民的问题;农村经济问题,核心是如何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广大农民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1、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能有效弥补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有利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
2、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高低,决定着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小规模的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是目前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只有通过建立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家庭经营有效组织起来,才能应对来自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挑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可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又可以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二)领导上要切实加强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去把握,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知》(...政办发[2004]3号)文件精神,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应对入世挑战、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
1、县委、县政府应该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管、指导部门,协调各方关系。农业部门要牵好头,要发挥广大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要极力形成职能部门指导、能人牵头、信贷支持、财政扶助、农民自愿、法律保护的运行发展机制。
2、要坚持在自愿、自主、自治的原则下,本着引导不包办、支持不捏合的精神,加大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力度。
一是鼓励多主体创办。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创办,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学习借鉴四川省乐山、德阳等地“支部加协会”的经验。“支部加协会”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专业协会为载体,以富民为目的,通过支部抓协会,协会带农户,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的一种新的工作模式。要鼓励乡(镇)、村级组织发挥本地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和种养传统,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引导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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