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进一步推进“家庭创优”创建活动上水平,近日,我们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搞好这项活动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妇联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任务,以“家庭创优”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团结带领全市城乡妇女立足家庭开展活动,围绕小家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文章,在全市家庭中初步形成了健康向上、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气,先后涌现出3户全国级、14户省级、525户市级“五好文明家庭”,1户全国级、49户市级“欢乐家庭”,2户省级、30户市级“优秀爱书家庭”,2户省级、24户市级“学习型家庭”,4个省级、15个市级“美在家庭”示范乡镇,2名省级、45名市级尊老敬老先进个人。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机制健全,活动运作有序
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积极探索科学的组织形式,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美在家庭” 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在层层建立“美在家庭”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的同时,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突破妇联独家经营思维定势,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党委领导、妇联牵头、各方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二是不断优化创评机制。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创建是根本,评选是手段,不能重“评”轻“创”,更不能以“评”代“创”。为此,对原有的评比条件做了进一步改进完善,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关内容列为文明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细化具体标准,使创建活动融入时代特色。同时,建立申报、审核、命名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使“美在家庭”评比工作日趋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落实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创建活动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工作全面发展。为促进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组织开展“尊老敬老先进个人”、“好儿媳”、“好军嫂”、“优秀兵妈妈”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在示范户的带动下,广大家庭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以生动活泼、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潜移默化的实践熏陶使广大家庭受到切实的教育。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推出“美在家庭”创建活动的新亮点。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注重对“美在家庭”的核心内容——家庭美德建设的宣传,为文明家庭建设注入新活力。二是突出三个重点进行宣传。宣传家庭美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明确在家庭领域里,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应该提倡的,什么是坚持反对的,增强广大家庭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能力;宣传“美在家庭”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让人们从先进典型的事迹和品质中感悟人生哲理,体会生活真谛,学会用正确方法教育子女,敬待老人,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关注家庭美德领域的热点问题,借助新闻媒体讨论道德失范行为,扶正怯邪、扬善惩恶。三是抓住三个层面进行宣传。向领导宣传,引起各级领导对“美在家庭”创建的关注和支持;向社会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