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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的社居委工资水平较高,其他相对较低;自筹资金的社居委工资水平较高,全拨款的社居委工资水平较低。如表3所示。
“社保”问题也一直是社区最敏感的话题。《居委会组织法》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居委会的法律性质,从而确定了社区的法律性质,因此社区职工不可能像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国家为其交纳部分社保金(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但在现实情况中社区的工作人员除招聘的职工外,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属于由国家代为交纳部分社保金之列。目前社区工作人员631人,不完全统计参加“社保”的328人,未参加社保的占社区工作人员48%,“社保”问题迟迟不能有效解决,严重挫伤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
4、部分社区软硬件设施不足,不能满足社区服务需要。辖区医疗服务中心(站)虽然有46个,大多为民办性质,其本身生存困难也难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卫生服务,居民并未感到有多少实惠;网络建设极为落后,网络人才紧缺,社区互连网络交流平台还不完善;社区服务的专业人才稀缺,社居委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社区文体活动指导员缺少,场所及器材不足等等。
5、社区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居民对和谐社区建设的关注度、参与度、支持度都不高,尚未形成共建共享局面。
四、对策和建议
1、创新体制,理顺关系。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减轻居委会工作负担,理顺居民区工作关系。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理顺社居委与区直部门的关系,引导街道办事处尊重和自觉维护居委会的自治权,把他们从大量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使社居委自治组织职能得以回归。同时,着力理顺居委会与物业、业主等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逐步构建“党的领导、政府支持、群众自治、专业服务”的居民区工作格局。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社区工作者必须了解和掌握社会工作成熟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及技巧,有效地做好居民的动员、教育和组织工作,并推动居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在几年内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矫治、心理疏导,以及婚姻介绍和殡葬服务等行业都纳入社会工作专业化序列。
按《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中规定每300户配置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要求,从我区情况来看,再增加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加强社区专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将是近期极为有效的途径。要通过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适应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
3、分类指导,彰显特色。社区类型不同,其建设内容及重点不尽相同。在抓好“五型”社区建设的同时,还要根据社区的类型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以促使其彰显特色,突出个性,竞相发展。对于老城区的社居委,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于物业管理很完善的社居委,可加强社区网络建设,与物业公司建立友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村改居”并拥有集体资产的社居委,在实现社区服务的过程中,积极推进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使集体资产能保值增值。对于以回迁户为主的社居委,近期工作重心要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