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人大工作要点安排,内务司法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成员、人大代表于 年3月23日至27日对全区和谐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实地走访了8个社居委,涵盖每个街、镇及园区。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即部分离退休人员、居民代表座谈会和部分镇街分管领导、社居委主任座谈会。听取了民政局等7个部门负责人的座谈汇报。区民政局负责同志等陪同调查。在实地调查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全区和谐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及办公设备情况
从 年以来,全区共设有社居委45个;办公及服务用房总面积达23129.4平方米(不包括梅山路和绩溪路社居委);平均每个社区的办公及服务用房面积为538平方米。在统计的43个社居委中,办公及服务用房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居委有6个,介于300~500平方米的社居委有20个,超过500平方米的社居委有17个。
统计的43个社区拥有社区医疗服务站42个,计算机142台,电话155部,有7个社区建立了社区网站。平均每个社区拥有社区医疗服务站0.97个、计算机3.3台、电话3.6部。
2、社居委工作人员构成情况
社居委工作人员631名,其中,社居委成员260名,区以上下派干部81名,镇街下派干部55名,社区聘用人员235名 工作人员构成:
区以上下
13%
社区聘用
37%
社居委成员
41%
街级下派
9%
(包括“4050”人员111名)。参加“五险”人员328名。
图1显示:社居委成员占社居委
工作人员的比重为41%,社区聘用人
员占37%,区街下派人员占22%。
3.社居委辖区规模情况
统计的43个社居委,辖区总户数105941户,总人数336212人。每个社区平均辖区规模为2464户,7819人。其中4个社居委辖区规模不到700户,9个社居委辖区规模介于700~1500户,12个社居委辖区规模介于1500~2500户,18个社居委辖区规模超过2500户。社区的辖区规模远远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的规模。
社区辖区面积最大的为2平方公里,人口约2万人;面积最小的人口约0.11万人;退管党员共3790名。
二、取得的成绩
(一)完善居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社区居民自治是基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