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我区也出台相关配套救助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教育救助。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应减免绝大部分学杂费和书本费,在高中阶段减免部分学杂费和书本费。同时,利用目前中小学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采用民办公助的方式,设立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教育服务的“平民学校”;利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在中小学校设立招收成绩优异贫困生且收费低廉的“宏志班”。
二是医疗救助。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实行送医上门,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持卡群众就医免门诊费,药费和治费用也可减免一定费用;设立专门为城市贫困人群提供医疗服务的“惠民医院”(慈善医院)或“惠民诊室”,不以赢利为目的,减轻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设立定点医院,贫困家庭持低保证享受一定的医疗费减免;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对低保家庭无力承担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报销补助。
三是住房救助。鉴于我区房改部门对公房只有评估而无审批、办证的职能,对于贫困群众住房问题,一方面积极配合市房管部门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调查,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尽量使我区最低收入家庭进行市房管部门的政策笼子。
四是临时救助。建议由财政单独列支或从低保资金中按5%左右的比例划拨一定资金,用于对有以下情况贫困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按现行低保政策进不了低保但生活确定困难需要救济的;因火灾车祸等突发性事件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困病需要一次或多次大额救助、单纯依靠低保金不能帮助其解决困难的。
(进一步调查摸底,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在调查过程中,城区低保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但也还存在一些因其他原因没有纳入底保范围的贫困人员。比如,清河口办事处在汉江河堤附近居住在江边的“下放户”,因历史的原因,他们回城之后,没有定居点、没有户口、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生活比较贫困,并多次到市、区上访,造成全区不稳定因素;王寨、柿铺办事处由村改成居委会的部分贫困户,因村改为了居委会,身份由村民变为居民,根据城市低保有关条例规定,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是非农户口,这一部分贫困人员又不能纳入低保的范围,生活困难。因此,建议区政府对返城“下放户”生活困难的,特事特办,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王寨、柿铺社区的特困户,协调公安部门将其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尽快纳入低保范围。)
(四)以社区建设为平台,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构筑多元化的社会保障网络。
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城市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运作平台,是一切实可行的新路子。
首先,依托城市社区平台,构筑统一的社保信息网络,对社会保障工作实行微机化、网络化管理,它不仅能使各项社会保障对象和保障资金的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还能有效地杜绝具体共和出现的疏漏和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
其次,它在保障城市特殊贫困群体上基本生活,满足城市居民的各种服务要求,大批量地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失业者求职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次,随着社区平台的不断完善,社区内的下岗职工在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中实现了再就业,并有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开辟了广大下岗职工服务社会、造福他人、发展自我的广阔天地。
因此,建议区政府以发展社区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与解决困难职工群体再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充分挖掘社区就业岗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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