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总的来讲,全方位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社会救助的法制不够健全;社会力量对城市反贫困工作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反贫困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还相当低;低保制度本身在如何科学核定保障标准、准确审定保障对象、积极促进低保对象主要脱贫致富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为了全面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把加快建立城市救助工作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城市救助体系应当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贫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照顾,走出贫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扩大就业渠道和就业面为根本,通过就业帮助贫困群体脱贫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要“两手抓”,即一手抓生活保障,另一手抓促进就业。促进就业是积极、根本的脱贫手段。对贫困的无业人员来说,生活的压力使他们再就业的积极性高过其他群体,在享受“低保”与就业之间,他们宁愿选择后者。因此,通过增强“造血”功能帮助城市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是必然的途径。
1、加强对贫困人口的职业培训,提高其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其实现就业。建议政府把职业培训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措施,加大对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免费对贫困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为用工单位提供所需的各项技能培训。区就业培训中心要及时掌握市区内用工单位所需用工人员情况,以此来开设、调整培训项目,广泛开展职前、职中、职后以及委培、代培等全方位培训服务,组织有针对性的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创业培训。
二是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就业面。目前,樊城区就业培训中心是全区唯一一家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在工作人员15名(其中教师7人),承担着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但随着失业人员的增多,就业形势严峻的实际,现有的培训中心已不满足需求。建议区政府在就业培训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樊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隶属就业部门管理。
三是加强“创业意识”培训,增强就业者信心。针对一部分贫困人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和“拉不下面子”、“眼高手低”的就业观念,建议把“创业意识”作为培训的一项内容,帮助贫困劳动者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掌握创业所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劳动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国家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开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同时,采取“退保”措施增强其就业观念。比如在享受低保人员中,对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公下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因不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一年内不能实现就业的,停止对其发放低保金,增强有劳动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的紧迫感和积极性、主动性。
2、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教育是我区优势资源,目前我区劳动力数量庞大但综合素质较低,要发挥基础教育、正规教育、社会力量在提高劳动力素质方面的作用,积极落实后备劳动力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利用中专、技校招生的现有教育资源,免费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3、坚持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并重,多方提供就业岗位。
一是招商引资与安排就业相结合。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的同时,与招商企业协商用工事项,针对招商企业的性质、用工需求,可采取专业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安排其培训人员就业,并在就业上要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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