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就业人员达到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需要转移,而全区新增就业岗位只有个。调查显示,在贫困家庭的劳动人口中,半数以上处于失业、下岗、待岗、长期病休、提前内退、待业等状态,是正常就业人口的近3倍。而他们中夫妇双方都下岗或失业的占1/3,不少人下岗在3年以上,基本耗尽了家庭的所有积蓄。
(四)城市“三无”对象作为特殊弱势群体,生活相当艰难。据调查核实,全区有城市“三无”对象31人。这部分“三无”对象有以下特点:一是年老且体弱。“三无”对象年龄最大的96岁,最小15岁;81周岁以上17人。这些人年老体弱,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是生活能力差,常年靠他人照顾。三是常年有病,医疗费难以自己承担。大部分“三无”对象由于年岁高,患有老年痴呆、白内障、高血压、心脏病、中风、气管炎等老年常见病,有的患有糖尿病、精神病等,常年有病的有21人,他们吃药治疗费除了主要依靠政府每年150元--300元门诊医疗救助外,还靠临时医疗救助、省吃俭用、社区捐助、靠亲属帮助点来治疗吃药.从调查看,“三无”对象均未住过院治病。四是无生活来源,生活完全依靠政府的救助,大部分无私有住房。完全依靠政府每月340元的城市低保金生活,再加上节日临时慰问品,衣被有时靠社区、亲戚捐赠。
(五)城市居民的个人与家庭自身条件限制,也对贫困有直接影响。目前我区的贫困家庭由于缺少住房或子女无工作收入等原因,成年子女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较多。有的家庭多个成员甚至几代人同在一个部门、单位或行业工作,失业、低收入或者几乎没有收入的待岗,有时就是整个家庭或家族同时面临的困境,共同的贫困使家族成员之间丧失了互相帮困的可能。由于家庭人口越多,就业者负担的人数多,家庭负担过重,贫困率就越大。家庭成员自身素质低,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也是致贫原因之一。比如部分“4050”人员,因受年龄、教育程度限制,无劳动技能,就业环境更为严峻。特别是少部分贫困低保人员还爱面子,安逸现状,懒惰。他们认为一旦享受低保就是终身享受,总认为国家是靠山,只要国家保着没有忘记我们就行,吃不好也饿不着,每月等着低保金生活,宁肯过清贫的日子,也不主动到劳动就业部门求职登记,寻找就业岗位.这次调查的贫困家庭适龄就业者中,初中以下的占70%,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难以学习新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极大地影响了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同时,主观上择业观念陈旧,思想素质不能适应就业需要。目前社会上相当一部分失业、下岗人员求职观念上误区,放不下城里人的“架子”,脏活苦活不愿干,对收入期望过高,被动等靠国家和企业的依赖思想依旧,成为再就业的无形障碍。
(六)某些特殊类型的家庭也易于产生贫困人口。
一是“农转非”家庭。由于国家重点工程或城市建设占地等原因,原以农业为主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因其自身文化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难以就业或只能从事收入较低的工作。特别是成建制由“村改居”的家庭困难尤其突出。如王寨办事处贾洼社区,全社区居民人口1657人,其中有1257人农转非户口还没有落实好,使8%困难居民因户口问题而不能纳入城市低保,只能享受每人每月10元的农村特困定期定量救助.
二是残疾人家庭。他们作为特殊的困难群体,生产、生活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屏襄门办事处回龙寺社区残疾家庭刘新亮,一家三口人只有一只眼睛(夫妻均是盲人,姑娘一只眼睛,现在17中上学),生活极度困难,需长年救助扶持。
三是长期病患家庭。如清河口办事处明晶巷社区居民李华,夫妻二人原襄阳县农机公司下岗工人。李华患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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