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和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就意味项目投资实施中隐藏着风险。为了防范风险,特提出三点对策建议:
第一,要加强控制。要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要着力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回顾我市这些年来的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并从自己的亲身经历看,我市项目上的问题大都出自于前期工作滞后上。我们要在项目前期工作上舍得用人力,舍得花本钱,舍得花气力,从前期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上求得新突破。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有关程序规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单位必须符合资质要求。项目的咨询论证要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咨询机构进行多方案论证,选择最优方案。认真维护已审批了的项目可研报告的严肃性。一经审秕和下达投资计划后一般不允许随意调整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必须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资金的管理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准截留和挪用。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资料记载要按工程形象进度现场记录,及时归集,妥善保存,严禁伪造、涂改、销毁或缺失,使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归档资料都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第二,要主动自救。首先,市县区要定期不定期的自行组织对项目投资进行自查、督查和审计,及早发现问题,分析成因,及时采取行政措施、工程措施和财务手段主动弥补自救,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其次,要主动接受和欢迎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和纪检、审计、财政、质检等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检查和审计。我们要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一旦查出我们在项目投资上有问题,要反映敏捷,行动迅速,即知即纠,边查边改,有针对性地消除和化解风险因素,将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给事后善后工作少留或不留后遗症。我们要学会规避和消缩风险,努力使能够避免的损失尽可能避免。学会总结别人和自己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避免重犯同样类型的错误。
第三,要积极预防。我们坚持学习有关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的自觉性。要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方式,并使项目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积极预防项目投资风险。
今后两年国家投资力度大,新上项目多。同时,我们要全面清除市场准入障碍,开放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于经济社会建设;还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来资金投资发展工商企业;项目管理工作量大面宽,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项目工作,要进一步加大项目的争取和管理工作的力度,克服“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特别要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监管到位,努力扩大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力争多干一些多年来想干但没有干成的大事,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