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的工作水平。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从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继续加大对“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妥善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检察情况通报会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检察工作。不断延伸检察职能,把基层检察室建设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努力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并举,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自觉把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放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和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预防机制建设,扎实推进侦防一体化,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等,不断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建议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更加注重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本领、提升监督水平。始终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社会反响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严重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等突出问题上,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解决法律监督中存在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衔接等沟通协调机制,落实跟踪监督措施,加强监督说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五是更加注重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和认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检察官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在提高全员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年轻干警培养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检察文化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凝心聚力、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继续推行对下巡查、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深化自身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