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83件350人。认真探索国有资产保护新途径,深入开展督促起诉工作,年以来共发出督促起诉建议书327份,挽回国有资产损失6.1亿余元。加强对民事诉讼过程中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年以来查办了一系列诉讼欺诈窝案,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39件,将涉嫌犯罪的35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肃查办司法腐败案件。坚持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查办发生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枉法等渎职案件51件80人。对职务犯罪案件中立功比例偏高现象开展专题调研,2007年下半年至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集中立案查处了由假立功牵涉的5起司法人员受贿案件。
(五)始终坚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倾力夯实发展基础
以提高自身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为目的,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不断推进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案件质量为要求,制定实行《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规定》、《规范自侦办案二十条》等办案管理和纪律规定,推行“当事人权利告知卡”、“执法监督卡”和“廉洁自律卡”等一案三卡制度,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重点强化了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年9月以来严格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报捕的98件107人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审查,对19人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认真落实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实行审录分离;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班子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对三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巡查,2010年开始实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党组述职述廉制度。制订实施市检察院对下业务指导、检务督察等制度,全面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监督指导。扎实推进检务保障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办公办案用房建设落后、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低等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六年来,在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9个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其中路桥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端正干警执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市 “十佳检察官”评选,举行检察官宣誓等活动,切实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六年来,共有196个集体、257名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表彰。其中,路桥区检察院原反贪局长金启和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被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大力推进检察官专业化建设,突出检察职业资格和职业能力教育,全市检察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茅。到2010年底,全市检察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90.2%,其中硕士80人;有4名检察官进入全省“十佳检察官”、“十佳公诉人”、“十佳驻所检察官”行列,10人入选省级院以上业务专家人才库。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