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
三、坚决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
党章是全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必须遵循的准则。尽管我们党一再强调学习贯彻党章,坚决按照党章办事,但仍然有个别党员、党的干部不自觉遵守党章,不坚决贯彻党章,甚至同党章的要求背道而驰。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关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充分发挥党章在党的建设中“根本大法”的作用。
首先,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增强全党同志维护党章最高权威性和最大约束力的自觉性。尊重和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基础是党章具有科学性和正确性,以及全党对其理解和认识。我们必须深入学习理解党章,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当然,要在实践中确保党章的最高权威性,仅仅认识它的科学性、正确性还不够,还必须具备一系列相应的条件。主要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的具体规章制度,不然的话,党章所确立的原则就不可能得到延伸、扩展和具体化;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不然的话,就不能自觉地服从党章。
其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章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我们这个大党来说,如果缺乏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各种问题就会层出不穷,党章的最高权威地位也难以得到保障。事实上,目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都同监督不力有直接的关系。为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关于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监督,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三是监督事项公开。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能公开的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让这些事项在阳光下运作。四是监督关口前移。发现党员、干部有犯错误的苗头,要及时通过打招呼、诫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早作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做到防微杜渐,千万不要等到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后再去查处。五是形成监督合力。要把党内监督同各种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果。
再次,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性和最大约束力。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的可靠手段。这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党组织执行纪律不严格,出现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才能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最首要、最核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