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党法,用通俗的语言来说,其实也就是党内生活的“度量衡”。它规定和测度着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方向、政治行为和政治表现。有了这些标准、规则,党内的一切生活才有规矩,才能够处于有序的状态,每个党员和党组织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如果说,日常生活中的“度量衡”不可缺少的话,那么,党内生活的“度量衡”更是不可缺少。
二、党章也在与时俱进
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要有稳定性,但也要随着时代条件和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充实。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日趋成熟,20年前的很多说法想法,与20年后的今天就有了很大差别。党的指导思想不断丰富,党的执政方式、运行方式、组织制度等也有新的改进。因此,党章的很多内容也要充实和调整。党要与时俱进,党章也要与时俱进。这是一个客观的必然要求。
十七大党章在保持党章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大大小小一共修改了60多处,实现了党章的与时俱进。修改后的党章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规定。其主要之点有:
第一,对党的性质做了进一步的表述。修改后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第二,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修改后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同时,还鲜明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第三,改写了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段论述。根据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修改后的党章把对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进程的论述重点转移到中国发展的实际上来,既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又立足于做好当前的事,做好自己的事,强调“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第四,写进了党的基本纲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修改后的党章加入了“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要求。强调“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确认“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进而,确立了新的“三步走”战略目标,要求“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五,充实了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改革的战略、方针和重大政策。修改后的党章,根据十五大、十七大的有关精神,写入了“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做了修改和补充;增写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