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党的建设实践探索的不断深入,“执政理念”一词被引入党建领域并被广泛使用。它与其他新引入的概念一起,对深化执政党建设问题的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得到严格和科学的界定,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各取所需,理解很不一致,致使它与其他一些类似的概念之间纠缠不清。这种情况如不解决,一方面会使本来就脆弱的党建理论更加混乱,另一方面也势必影响党的建设的实践。因此,正确界定执政理念,特别是弄清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科学内涵,对于深化执政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
在党的文献中,“执政理念”一词最早见诸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2009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曾庆红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同年6月胡锦涛同志首次正式把“执政理念”这一新概念运用于党建领域。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他提出:“党的执政理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等主要方面。”。从那时起,“执政理念”成为一个在党建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概念。
现在理论界一致认为,能否形成正确的执政理念对于执政党的建设至关重要。执政理念作为执政党对于执政活动所形成的理性认识,反映的是党在执政过程中的整体态度。一旦形成,就会贯穿于执政主体的全部执政活动之中,转化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融化在执政目标、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等所有构成执政活动的要素之中。有什么样的执政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执政活动。执政理念决定着执政活动的总体方向和最终成效。
笔者认为,从最本质意义来讲,执政理念应该是执政主体对整个执政活动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执政主体用以指导执政活动的根本原则。这包含着如下两层意思:
其一,执政理念涉及的是执政主体对整个执政活动总的看法和观点,而不是针对执政活动的某一个具体问题。它至少应当包含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谁执政?它回答执政主体的根本价值取向。由于这是回答执政主体为谁服务的问题,因而它是执政理念中一个管总的问题,决定着执政理念的价值标准。二是何为执政?它回答执政主体执政的本质问题。由于它解决的是执政主体执政的“是什么”的问题,因而它是执政理念回答的中心课题,对它的回答直接决定着执政理念的内容构成。三是怎样执政?它回答的是执政主体执政的方式方法问题。由于该问题解决的是执政主体的执政活动“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执政理念的逻辑展开。只有对上述三个问题做出完整的回答,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执政理念。
其二,执政理念是用以指导执政活动的“根本原则”,不是关于执政活动的具体观点和思路。这里明确的是,执政理念不同于执政理论。尽管从本质上来说,执政理论就是以执政理念作为它的理论脉络,但是,与执政理念只涉及“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所不同的是,执政理论是这些“根本原则”的系统展开,是执政主体实施执政理念的完整具体的思路。执政理念也不同于执政方略。尽管执政方略和执政理念一样,也涉及执政主体对执政活动总的看法和观点,但它所要回答的,主要是在“怎么办”这个问题上,而且是在实践层面的具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