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市委的《具体意见》;制定实施二零零八-2012年规划;签订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各部门在推进贯彻《实施纲要》中初步构建了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和监督体系。去年以来,全市共建立健全各项制度961项,其中市人大、市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7项。2、围绕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抓组织协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完善 “大宣教”格局,制定廉政文化建设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去年1月至今年9月,全市查处违反“五个不许”规定案件124件162人,有2898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金1661万元;市级机关和区县纠正违规住房面积24.72万多平方米,收回资金3093.3万元;清理出吃“空饷”人员2652人,可节约财政经费1300万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有5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涉及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2人,违纪房屋面积1180.4平方米,违纪金额247.14万元。问卷调查显示,认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得“好”和“很好”的占被调查对象的83.63%。
3、围绕查办大要案件抓组织协调,从严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紧扣执纪办案这一中心环节,抓信访,畅通集纳案源的主渠道;抓查处,明确重点对象和领域;抓协调,增大反腐败合力;抓创新,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去年3月至今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6651件(次),初核4529件,立案2217件,结案2096件,处分242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3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650万元;通过初核,为党员、干部澄清事实1855件,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牵头治理商业贿赂,通过自查自纠,全市单位和个人上缴金额为1026.53万元,查办案件392件,涉案金额1.32亿元,制定9部涉及治理商业贿赂内容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已初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问卷调查显示,对本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评价“好”和“很好”的占被调查对象的91.66%。
4、围绕专项治理抓组织协调,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教育、医疗、公路乱收费以及加重企业、农民负担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和纠正力度。仅今年1至9月,全市查处学校违规收费175.63万元,清退166.51万元;强化医药价格监管,政府定价的1554个品种平均降幅17.7%,降价金额约8.9亿元;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5718项,经审核拟保留100余项,撤销5562项,撤销率达到97%以上,因撤销评比项目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1.6亿元。
5、围绕深化改革抓组织协调,不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去年以来,积极推行建设领域“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审批,取消、停止实施和调整333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电子监察制度试点,建立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库,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库区乡镇财会委派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全面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綦江县创建“一个口袋收、一个标准算、一个口子出”的公共财政监管机制的探索性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结合区县、乡镇换届,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市委全委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