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市委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一年多来,《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怎样?10月中旬至下旬,市委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表明,各区县和市级部门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抓得紧、作风实、用得好,对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的“314”总体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贯彻执行中表现出了三个鲜明的特点:党委:领导坚强,保障有力
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1、切实承担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自1998年以来,市委坚持以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市级领导分工包项当年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形成全市上下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黔江等区从去年起坚持开好布置会、汇报会、督查会、总结会,推动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问卷调查显示,对“党委对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情况”评价为“好”和“很好”的占被调查对象的91.66%;问卷18个方面、432个选项中,认为“好”和“很好”的占总选项的86.11%。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抓好“龙头工程”建立制度,创新机制。南岸区委创造的领导责任、任务分工、方案措施、工作制度、考核追究“五步落实法”受到中央纪委肯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多数区县突出考核重点,强化了责任追究。去年3月至今年9月,全市查办责任追究案28件,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6名。
3、支持和保障查办案件工作。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秉公办案,大多数区县和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坚持阅批信件,及时听取大要案情况汇报并认真指导,做纪委的坚强后盾。最近全市公开处理并通报的十个典型案例,更集中反映了市委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决支持和保障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鲜明态度。4、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换届后,区县新任纪委书记全部实行了易地交流任职,领导班子年龄梯次结构更加合理、学历层次显著提高,整体功能明显增强。60%的区县纪委增设了效能监察室,不少区县党委积极帮助纪检干部 “充实起来、武装起来、流动起来和提拔起来”,增加编制和内设机构,更加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大担提拔使用纪检干部。涪陵区委今年提拔8名纪检监察干部,交流2名常委到重要部门任“一把手”。纪委:组织有序,协调有方
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取得新的成效。1、围绕贯彻《实施纲要》抓组织协调,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实施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