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重点,抓好特种设备、食品的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模式创新
1、关口前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巡查工作,抓好证后监管。5月份,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巡查工作通则》和《2009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工作计划表》,对巡查的内容和注意点作了详细的阐述,切实提高巡查的效果;并积极发挥镇(街道)质监员、基层所巡查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对辖区内1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梳理分类,确定了整改规范类9家(已建立档案),停产取缔类5家,并选择了3个示范点。全年巡查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14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现已完成整改29家,其中2家正在整改中;抽检食品69批次,其中合格66批,合格率96%;全部完成14家小作坊整治工作,规范率100%;同时,我局及时将每次巡查、整改等资料进行分析、归档,录入监管软件,通过动态管理探索改进监管方法。
二是切实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3月初,我局就制定了《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添加剂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查力度,检查了相关单位40家,抽检了辣包菜、橙汁饮料、馒头等6家企业6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1批;实地检查了全区冷冻水产品企业,抽检了带鱼、叫叫鱼、小黄花鱼等水产品,没有发现添加含有碱性橙和酸性金黄等非化学物质。
三是狠抓《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为了及时将《食品安全法》这部重要法律宣贯到位,我局通过三个层面落实宣贯工作。第一层面以辖区内镇(街道)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为主要对象开展培训,要求其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条例并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层面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邀请专家对其进行了为期2天培训,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使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层面是抓好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及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共组织了4期350人次的培训班,详细地解读了《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以及关于生产许可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切实提高食品相关产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
2、以“小锅炉整治”、“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是积极开展小锅炉整治工作。去年,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使用小锅炉数量较多,而且大部分分布在村居,存在无注册登记、无证上岗、无检验合格证等“三无”现象,安全隐患非常大,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盲点。针对洪家街道小锅炉“三无”情况较普遍问题,我局以该街道为小锅炉整治工作试点,在3月份对小锅炉使用较多的灵香店村进行排摸,共排摸出小锅炉100多台,90%以上存在“三无”情况。4月初,我局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经过详细讨论分析,形成了小锅炉整治调研报告向区党委、政府汇报。6月10日,区政府出台了《*区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椒政办发〔2009〕89号),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毛建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质监牵头、安监协调、街道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质(安)监、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治理模式,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全区排摸出5个街道小锅炉730多台,基本上属于“三无”特种设备,现已着手开展检验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今年3月初开始,我局采用分镇(街道)形式积极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