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一)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2009年底,全县低保对象达到8031户11102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105万元。积极稳妥地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城镇低保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4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40元提高到150元,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月均补差分别达到129元和85元,分别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2%和56.7%。2009年,针对物价上涨情况,还三次发放物价补贴410万元,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物价补贴分别达到410元和255元,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给低保家庭带来的生活影响。此外,低保家庭教育、医疗、住房以及法律援助等有序开展。
二是困难人员医疗实现了零起点救助。修订出台了《**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行零起点救助,做到与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衔接。2009年,县财政按人均6.6元标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220万元,除资助五保户、低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参合资金21.4万元外,还向1500名大病患者救助182.4万元,人均救助金额达到1200多元,使全县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不再难。
三是优待抚恤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抚恤优待标准,全年增加支出52.86万元。一年来,全县共下发各类抚恤优待金679.53万元,保障了1312名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同时,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为潘志林等72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革命烈士子女实行定期抚恤。继续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给部分漏报参战退役人员实行定补。解决残疾军人医疗难问题,将25名在乡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二)重点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避灾工程”建设保障了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对全县321个避灾点进行挂牌的基础上,2009年,再次投入21万元,购置床或席子、毛巾毯、应急灯及食品等物资,重点加强了37个地质灾害点避灾中心设施配备,进一步增强了我县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目前,全县321个避灾点在多次防台抗台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累计安置灾民3万多人次。
二是“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进展顺利。下拨27万元,建成了龙川乡横山村、双桂乡双垟包村等20家星光老年之家,为农村(社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集老年教学、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照料为一体的服务场所,丰富了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三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率先全市完成。积极稳妥组织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384个行政村全部成功并率先完成换届选举。换届选举成功率、选民参选率、妇女干部比率分别达到100%、88.4%和19.77%,是历届最好的一次。
四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2009年,我局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健全规范“三个三”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已有357个建制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占全县建制村总数的92.97%,圆满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各项事业建设齐头并进
一是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落实。全县共建有敬老院18所,床位数498张。目前,全县共有农村对象490人,其中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