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一年,是落实党代会精神,实现“再造一个绥芬河”宏伟目标的起步之年。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面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廉洁从政,关键是自己管好自己。增强自律意识,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的原则,促进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根本,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要文献,利用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通过理想信念教育,真正解决“当官为什么,有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发挥党风廉政教育潜移默化作用,使领导干部努力实践“为政要廉、办事要公、用人要当、作风要实”的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三个清理”、“两个纠正”、“一个落实”: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全市各党委、纪委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党内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经常听取群众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测评、廉政考核工作,认真执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继续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职务消费情况报告与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党风巡视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促廉作用。要通过学习认识《条例》、坚决执行《条例》,不断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权力真正置于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