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成效,推动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2、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改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优先满足高技术含量和自主创新的项目、拉动内需项目和改善民生的项目。二是在严格遵守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主动与有关部门衔接,减少审批环节,加快供地速度,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三是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全市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布局和各类、各行业用地在空间上作出科学安排。
3、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明确评价方式、奖惩标准和监管主体,实现考核结果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二是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严控征地规模,强化征地公告、确认、听证等程序。继续深入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核查工作,要将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及行政划拨等用地一并纳入复核验收范围,使批后监督工作真正到位。三是加快农民公寓式住宅建设。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鼓励立改套,集中建造多层高层农民公寓,节约的土地归属村集体组织,用于二、三产业或作为村公益事业建设。四是大力开展“应拆未拆”村庄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拆未拆”老屋进行分类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收回的收回,该调剂的调剂。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农民建房与“应拆未拆”老屋整治相挂钩。五是积极推行企业“零地技改”。引导企业通过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扩大生产性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一是加快东海塘等滩涂垦造耕地速度。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主要是滩涂资源,目前应尽快启动东海塘南片二期和北片的耕地垦造,积极缓解耕地占补任务。二是加大低丘缓坡开发力度。我市的大溪镇、温峤镇、城南镇、坞根镇等镇均拥有相当数量的低丘缓坡,很有开发潜力,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等未利用地开发,积极拓展土地利用空间。三是加大农村宅基地整治奖励补偿力度。继续提高补偿标准,调动镇村两级的积极性。同时对全市进行全面摸排、分解任务,拓宽整治复垦范围,着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双挂钩”政策的落实。
5、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建立执法监察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每月组织2-3次的全市性执法巡查,加大现场制止和拆除力度,严格落实“四报告”制度,增强执法巡查的威慑力,促进事前防范。二是进一步加大联合办案力度。加强与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公开查处、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重点惩处一批顶风作案、占用基本农田等影响范围广、情节严重的案件,做到既查事又查人,确保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两到位”。三是进一步拓宽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的矛盾。加强同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协作,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牵头组织下,加大对乱搭乱建的强制拆除力度,进一步深化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和卫星遥感执法检查成果,同时,继续探索和健全没收建筑物的出租处置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关于严禁利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市监察局、国土局《关于对违法用地实施抄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动态执法监察体制,加强与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的协作,落实对违法用地实施停水停电停办停贷措施。
6、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规范征地程序,配合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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