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
4、加强宣传发动。市政府于5月18日召开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动员大会,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及质监员(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参加了会议。为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7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的通知》(温政办发〔20*〕6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102号)等政策性文件。同时,各镇(街道)也层层召开会议,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质量月活动期间,质监局联合食药监、工商等6个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周”宣传咨询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分别到太平、松门、箬横、泽国等镇(街道)上街设摊现场宣传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在*报食品安全专刊上宣传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公布许可证企业名单等,同时配以曝光台、小知识,着力在提高企业主质量意识的同时提高消费者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格工作要求,狠抓措施落实
1、抓普查建档。质监局各责任小组深入各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协助镇、街道采取进村进企进户“三进”办法,对辖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质量保证体系“七清楚”的要求,务求保证《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信息表》的质量。并对普查情况要求各村(社区)、镇(街道)确认。于6月19日将普查基本情况以温质〔20*〕21号《关于*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活动转段的申请报告》的文件形式,向*市质监局报告要求转段。在普查的基础上,制作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个体经营户)巡查核查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货、使用记录表》等表格。同时,为确保信息数据的全面性与准确性,于8月至9月又组织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内容涵盖企业证照、标准、生产检测设备、销售区域、销售方式、检验员、添加剂使用情况、企业分类等内容。经核实,截止10月30日,我市共有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771家,其中有证有照的有595家;证照不齐的有1176家。对核实后的信息数据再次要求镇(街道)进行重新确认,调查信息数据已全部录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档案库,并帮助各镇、街道建立了各自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台账。对证照齐全的加工企业均建立了企业档案;对证照不齐的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档案。
2、抓分类整治。对普查到的企业严格按abcd四类进行分类,其中对证照不齐的属于d类的加工户,质监局以温质〔20*〕33号《关于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结果的报告》文件形式,把普查结果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这些企业作出取缔等处罚。对非属质监系统监管的证照齐全的加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质监局以温质〔20*〕34号《关于糕点、人造冰、冷冻水产品等食品加工企业实施齐抓共管的报告》文件形式,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建议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齐抓共管。对纳入质监系统监管范围内的243家企业进行abcd和高中低风险等级分类,其中a类5家、b类40家、c类196家、d类2家,低风险17家、中风险183家、高风险43家。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5类”企业5家、“10类”企业31家、“13类”企业69家。在集中整治阶段,着力整治那些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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