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办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共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8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1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0%和14.3%.内含副处级要案1件,科局级要案4件,挽回经济损失85万余元,如查办了市开发区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晓珍受贿案等。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上述15件案件由我院依法独立查办,构成犯罪的,均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主动对接区反腐败工作大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纪委的关心、支持。二是继续抓好检察进社区、进企业、进重点工程、进农村、进学校的“五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如深入市重点工程——市青少年宫改造扩建工程工地、衢化医院、市人民医院上法制课,切实保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质量。针对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危害性,以案说法,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区委书记在我院的相关检察信息上专门作了批示,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做法。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帮助行政执法部门强化执法办案工作。
认真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对市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及全区335名保外就医、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等“五种人”的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加以改进和纠正。加大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我院被市检察院确定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示范院,为此,我们充实办案力量,制定“民事行政主诉检察官办案规则(试行)”,认真执行区人大法工委、检察院、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责任到人”等工作措施,加大查办案件和诉讼监督的力度,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8件,经审查,立案17件,息诉11件,提请抗诉7件,法院调解或改判4件,立案数比去年上升60%,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核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两年名列第一。
及时妥善处置信访和涉检上访。我院大胆创新工作方式,将控申举报等相关科室纳入院内的反贪污贿赂大侦查格局,有效整合办案力量,由检察长统一指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同时,变被动处理信访问题为积极主动地查办涉访案件,争取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92件来信来访中初查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涉及检察工作的15起信访问题,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包案制,把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人员底细摸清摸透,有针对性地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对群体性来访问题,我院均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推诿、扯皮,依法、迅速、有效地处置。如在处理巨化集团公司塑胶公司一百多名职工集体到市委、市检察院上访事件以及花园乡五坪村、白云街道回垅村等群众上访事件中,我院均及时果断处置,并通过办案查处了腐败问题,平息了矛盾,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二、抓规范,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保证公正执法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全省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检察执法办案活动,切实保障人权,维护法律尊严。
制定完善办案制度。一是制定《关于侦查监督科、公诉科适时介入自侦案件侦查活动的暂行规定》,规范侦诉侦捕配合、制约机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