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贯彻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6件(未含旧存6件),审结445件,未结7件,判处罪犯711人,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11.5%和11.25%。工作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区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打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把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性犯罪作为打击惩处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审结该类案件241件,判处罪犯439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共审结该类案件8件,判处罪犯8人。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保障人权,依法宣告无罪1人(自诉案件),免于刑事处罚 1 人,全年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缓刑少年犯帮教措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9件129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案例报道、为学生家长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辅导课、指导学生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19件,审结2266件,未结135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7.56%和23.83%,结案诉讼标的额1*35万余元。工作中,坚持依法妥善、有利稳定的原则,审慎处理好当前多发的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对婚姻家庭、权属纠纷、侵权赔偿等矛盾易激化案件的调处,通过强化调解工作的权利告知、法律释明、过程公开、合法审查“四到位”,规范法官的调解行为,努力实现平息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达1261件,占结案总数的55.65%。注重发挥速裁功能,依法扩大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958件,占结案总数的86.41%。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和释明,在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裁判文书后增设“赔偿计算清单”,让当事人详细了解赔偿数额的计算过程和法律依据,增强判决的服判力、公信力,该做法得到了市中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大局出发,审慎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2件,审结22件,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树立司法权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精神和上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要求,增强执行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执行思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去年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为91.02%,执结标的额5025.31万余元,有效执结率达59.2%,高于上级法院确定的指标十九点二个百分点,执行工作整体上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工作中,认真落实举报承诺制、执行听证制、执行回告制等执行制度,不断增强执行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全面实施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相分离的监督制约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努力构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机制。重视增强执行工作合力,坚持与各乡镇、街道主动联系,对于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事先共同商议预案,争取重视和支持,力求法律效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