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学习不够重视,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强,精神状态不佳,超审限办案、超期限执行等质量问题依然存在;还有少数法官廉洁自律不严,审判作风不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威望。二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对有些故意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和手段不够有力,少数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严肃执法的形象。三是法院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独立、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执法环境仍不够理想。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法院公正司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哄闹法庭、殴打法官及其他暴力抗法事件仍有发生。五是执法条件仍有待改善。办案经费困难,配套设施滞后,不能适应审判工作更好开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六、今后法院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着力抓好审判、改革、队伍三件大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严打”方针,总结“严打”经验,准确适用法律,严惩抢劫、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惩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发展环境。二是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努力创造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涉及弱势群体的各类案件,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依法公正审理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要通过行政审判有效地化解行政纷争,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完善。四是努力缓解执行难。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执行队伍的作风建设,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执行考核,确保执行权公正运行和执行效率的提高。
以法院改革为动力,努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依照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与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法院管理制度,努力健全责权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审判机制;要全面推行排期开庭制度,按照定案件、定程序、定法官、定开庭时间和地点的要求予以排期;要继续探索和推广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要逐步规范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要不断深化审判管理措施和审判监督改革,进一步强化立案庭审判控制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案件管理的力度。
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确保准入的人员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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