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工作机制没能真正形成,协调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在研究创建工作,适应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要求,对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上还存在差距,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党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妇联主管、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2、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个别家庭没有参加过这类活动,也有的家庭表示不知道这项活动具体怎么操作的。从调查情况来看,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创建活动宣传力度不够,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几十年如一日家庭标兵的树立,它的重复性与单一性,也难以引起广大家庭的关注与兴趣。
3、男女平等在活动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在创建活动中存在忽视男性的现象,如在我市开展的优秀家庭角色评选表彰活动中,大多是以好婆婆、好母亲、好媳妇等女性角色出现,在举办家庭美德创建活动动员会议时,虽然要求家庭成员都要参加,但来的几乎全是女性。一些男同志则表示:家庭是女人的事,与老爷们无关。这也反映出人们对创建活动在认识上的偏颇。
三、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对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群“三位一体”的创建格局。*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把家庭美德建设纳入了党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中,也是第一次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党的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使创建活动由妇联的独家经营变为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因此,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在手段上要突破妇联独家经营的思维定式,发挥妇联组织的牵头作用,紧紧凝聚起党政、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群策群力,发挥好整体运作效益。党政群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各级妇联干部更要转变观念,积极正视家庭美德建设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的现实,准确把握好妇联在创建活动中的角度,摆正自己的位置,努力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牵头工作的大文章。党政领导要真正把家庭美德各项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
二要规范创评工作,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家庭道德建设的“软约束力”决定了这项活动更多的是依靠自身的号召力和感染力来进行。因此,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感的活动载体至关重要。要以人民群众渴求的内容和充满时代气息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吸引影响家庭成员。在农村,继续深入开展“十星级家庭”创建活动,规范家庭自报、群众投票、公开表彰的创评程序,抓好“美德在农家”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在城区,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们的精神需求和意愿,设计开展融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楼道、文明社区和“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借助最便捷、最易为人民群众接受的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启开百姓心中的门,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面,使创建活动真正深入人心,使家庭对创建活动的参与真正成为一种自觉的意愿。目前,应该从人们思想、生活多元化发展的实际出发,打破整体划一的评选模式,设立多种更符合不同家庭特点的单项文明家庭的评选内容,如艺术之家、武术之家、环保之家、敬老之家、教子有方之家、热心公益之家、自立自强之爱、互敬互爱之家等。这样既激发了不同特点的家庭成员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同时也吸引带动了更多的家庭走向文明,努力增强文明家庭的光荣感,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