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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整治开发的必要性
(一)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港防洪避险设施少、已有堤防建设标准低的现状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加快*港综合整治开发步伐,进一步提高防洪避险能力,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二)是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农田水利设施布局不完善、老化失修的现状,已成为制约*港流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加快*港综合整治开发步伐,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提高防洪抗旱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是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
(三)是建设浙西生态屏障的需要。*港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沿江工业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量多面广,水体已受到较大程度的污染。加快*港综合整治开发步伐,规划建设以防护林、农田林网为主体的生态屏障, 合理开发利用水域、岸线,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建设浙西生态屏障的需要。
(四)是促进*港资源集约利用的需要。目前,*港水能、旅游等资源开发空间很大,两岸滩涂利用率低,沿岸水产养殖基本处于低水平状态,资源优势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实施*港综合整治开发项目,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是促进沿线资源集约利用的需要。
(五)是完善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需要。*港干流中上游水利控制性工程增多,干流河床的砂石料无序开采,水浅、滩乱和河床比降大,严重制约航运的发展,航运功能至今尚未恢复。实施*港综合整治开发项目,可以有效改善航道条件,加快*港航运开发步伐,优化运输结构,形成公、铁、水联运和无缝对接,是加快完善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需要。
第二章 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港综合整治开发项目为载体,以“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业兴人旺、协调和谐”为目标,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先导、市场化筹资与引导群众投劳投资相结合的开发投入机制和管护机制,恢复和强化*港的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争取用十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条生态型母亲河。
二、主要目标
――加强防洪堤岸建设,提升防洪避险能力。防洪标准:城市规划区为50年一遇,沿江建制镇、重要厂矿为20年一遇,乡、规模较大的村庄、一般厂矿及保护农田范围0.5万亩以上的为10年一遇,其它为5年一遇。排涝标准:城市规划区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沿江建制镇、重要厂矿及农田保护区为10年一遇最大3日暴雨4日排出。到2015年,建成50年一遇堤防21.2公里,20年一遇堤防43.3公里,干流堤防全面按规划要求达标。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引水渠灌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灌排设施维护和更新,着力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确保农业用水需求,有效提高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修复改造堰坝7条,引水渠道73公里,有效灌溉农田17300亩。
――突出河道疏浚重点,确保行洪安全畅通。统筹安排河道疏浚重点项目,加大清淤、清障力度,确保行洪安全畅通。规划期内,重点疏浚*溪出口至祝家、西淤至*桥、礼贤至*大桥、长台溪出口至*大桥、大溪滩大桥至*新铁路桥等淤积严重、行洪不畅的河道14公里。
――加大绿化造林力度,推进绿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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