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和交通行政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湖北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讨论了文明执法对构建和谐运管、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性和深远的促进作用。我们成立了以所长刘建明为组长,副所长昝向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运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制定了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和任务,为强化运政执法,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
为提高广大营运业户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营造良好的运政执法外部环境,我们结合“五五”普法,加大了法规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方式,全方位、多途径的宣传道路运输法规,为运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我们散发宣传单500多份,在城镇悬挂横幅5副,张贴公告200多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2场次,达到了墙上有字、报纸上有文、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的立体宣传效果。二是严格执行《忌语》和《禁令》,实施人性化执法。我们把《忌语》和《禁令》上传到《老河口交通》网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制作成宣传牌,悬挂在明显位置,时刻警示执法人员。三是设置法规咨询岗。为了及时解答营运业户的疑难问题,了解道路运输政策法规,我们在业务大厅增设政策、法规咨询岗,安排一名精通业务,熟知法规的运政员专职负责道路运输法规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四是加大法规宣传的财力、人力投入,扩大宣传面。我们在资金紧缺的情况,挤出宣传经费万余元,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
(三)、实行阳光作业,规范执法行为
运政执法涵盖客货运输、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站场经营与服务,涉及开业、办证、发牌、审验、停歇业等诸多环节的行政许可,是经济建设的前沿工种,是一个社会敏感性强的行业。因此,在运政执法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过程中,我们按照“交通改革攻坚年”的基本要求,以王静同志为榜样,信守“十不”承诺,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服务,赢得了社会的肯定,业户的满意,树立了文明执法新形象。
1、文明执法,公开透明。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要求执法人员落实在日常管理和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过程中。首先,我们不断的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行“运政服务四制”,树立亲民、爱民意识。其次是公示法规,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道路营运开业条件、行政许可程序与时效、行政处罚程序、依据及标准、便民措施与“十不”承诺等公示在运政大厅,上传到《老河口交通》网上,还设置执法监督岗、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一切实行阳光作业,深受营运业户的好评和信赖。
2、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运政管理对象涉及到南来北往的车和人,流动性大,在查处违法违章过程中,不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业户,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只要违法情节一样轻重,危害后果一样大小,一律执行同样的处罚标准和额度,不罚态度款、人情款、关系款。文明规范的行使行政职权。暂扣车辆是一项极易引发矛盾的行政强制措施,我们在行使该项行政职权中,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文明规范,慎行其事,对符合暂扣法定条件的车辆,掌握充分确凿证据后,依法实施暂扣措施。扣车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证件,送达省厅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