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主要问题
(一)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虽然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有思考和行动,但是力度还不够大。在立足检察职能打击经济犯罪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办法不是很多。在结合检察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仍然相对薄弱。
(二)检察队伍建设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
该院办案总量占全市五分之一多,除受理批捕、起诉涪城区公安分局办理案件而外,还要受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移送大部分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案件。但该院人员不到全市十分之一,是三个一类院中办案任务最重而人员最少的院。该院目前在编77人,除人大任领导干部、和借用、借调、抽调人员外,实际在岗不到70人。从自身情况看,个别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面对复杂情况执法办案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检察院基建工程迟迟不能完工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两房”建设要求,该院2001年拆除危房修建检察办公、办案和技术综合大楼,历经5年完工, 20*年5月办公楼装修签订合同,20*年开工,却发生5.12地震,造成办公楼毁损、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20余万元。基建工程因此停工至今。
(四)检察经费保障仍然不足
财政预算经费虽然达到政法基本经费保障线,但同检察工作实际需要还有较大距离。历欠干警有文件应执行政策性奖金约55万元,因人员紧张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0人的工资、奖金、保险常有拖欠。上级检察院要求必须落实自侦全程录音录像、公诉多媒体示证、检察网络建设、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法警队正规化建设,因无经费购置设备,多次受到严厉批评,被倒扣较高分值年度考核分。办公桌椅破损无法使用,电脑等办公用品仍然短缺。15辆公车(含借用3辆)有7辆行驶20万公里以上,3辆已到报废年限,因车况差导致油修费居高不下。
(五)检察干警职级待遇较差
2003年以来检察干警行政职级就没有晋升过,15名中层干部、22名工作15年以上优秀检察官至今仍是科员。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意见提出设置2名以上专职检委会委员享受实职副科待遇,上级院加强反渎局正规化建设按副科规格设置机构局长应为实职副科,都未落实。4名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招录的干警因未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统一考试,至今未登记为公务员。
二、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主要情况
区检察院*年重建时称*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1993年涪城建区时改称*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政法专项编制82人,实有干警77人。
20*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10件14人,其中重特大案9人,占64.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捕案326件530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248件373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以及上级检察院交办审查起诉案522件87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391件6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立案审查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10件,依法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4件(次),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检察机关涉检案件“零上访”先进单位。设立专门审查小组,尝试圆桌审判、庭前谈话、分案审理、回访考察等改革措施,帮助未成年人理性回归社会。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