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两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两项制度,就是书面述职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直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都要向市安委会进行书面述职,汇报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企业都要确定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向各级政府做出承诺。开展三项活动:就是以“百户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为龙头,在大企业中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活动,在中小企业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在乡镇、街道中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落实两个层面的责任。一是,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和应急救援支撑体系建设,用于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二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各级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救援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应对及时、处理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治安是新形势下实施有效安全监管的重要武器。市政府把2005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执法年”,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把强化执法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突破口,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各县市区都要在把安监局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基础上,按照新增编制的要求,及时将人员配备到位。要高度重视安监队伍建设,加强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特别是在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方面,要充实专业人员,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要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和装备水平。二是,要抓好源头管理。要依法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机制,特别是要抓好矿山、建筑、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5个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危险化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经营(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三是,要严格过程管理。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对各类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企业通过提足安全生产费用、整改事故隐患等措施,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四是,要严格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切实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务院和省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最近分别召开会议做出了具体部署。尽管目前我市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