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加大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3963件。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的裁判,提出抗诉11556件、再审检察建议6714件,同比分别增加0.9 %和28.6%。
六:加强自身监督提升公信力
突出强调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监督别人,谁来监督检察机关?"面对这种疑问,检察机关在2009年作出了新的回应。
在外部监督方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92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6件提案已全部办结。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
在内部监督上,健全查办职务犯罪监督制约机制,去年9月份推出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尺度;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有执法过错的98名检察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
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余人次,最高检直接培训4541人。
2009年初,最高检印发《关于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划了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开通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教学和在线学习等培训方式。针对西部检察队伍薄弱的现状,最高检多措并举:大力实施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程,加大政策倾斜、经费支持、对口支援和直接培训力度,指导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训。最高检为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直接培训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410人。
八: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去年,最高检制定实施了《2009-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目前我国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工作任务在基层。
去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充实到基层检察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为中西部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近2000名检察人员。紧紧依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基层执法保障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不断提高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检察院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有724个集体和10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