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及时在人大网站上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以督办代表建议为契机,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代表建议是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人事任免委员会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8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人事任免委员会部分委员分别到市人事局和市编办听取了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就代表提出的“尽快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工作”和“建立我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建议案进行了督办,并对我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们对市人事局和市编办两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11月,委员会还对代表提出的“建立我市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的建议案进行了跟踪督办。代表们对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一年来,人事任免委员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际,积极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人事任免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好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一系列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准确理解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内容,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方面注重开展工作调研。今年5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人事任免委员会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到上海、绍兴、金华等地,就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进行学习调研,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起草了调研情况的报告,为改进和完善市区人大人事任免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立法调研。今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就修订《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听取了市人事局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修订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任前公示中的举报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有关部门查处。对领导交办和群众反映的重点信访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证核实。
四是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人事任免委员会对各区人大常委会在选举和任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一年来,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但离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人事任免工作中了解拟任人员的渠道和办法不多;适应形势发展,有些人事任免制度的内容还需修改、补充和完善等等。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至关重要的一年,人事任免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人才观,全面行使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任免职权,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保证监督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敢于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作出新的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