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把关,不仅要征求提案者的意见,而且要经党政主管部门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对只提出办理意见,没有具体措施、无法见到成效的,要求其重新办理答复。
(三)坚持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提案工作活力。创新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进提案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的参与面。坚持省级领导阅批党派团体提案、参与重点提案督办的制度。同时,吸收党派团体和政协专委会参与提案督办工作。五年来,省委领导共阅批党派团体提案266件,省政府领导督办重点提案47件,省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175件,政协各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165件。提案督办的数量较上一届明显增多,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是变以往的“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加强了与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承办单位的交流。五年来,与承办单位座谈协商102次,形成良好的工作互动局面。三是进一步丰富督办形式。近年来,我们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收到较好的督办效果。去年,又对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所有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实践证明,这些都是促进提案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四是通过会议、调研等活动,形成省、市、县联动的工作局面。比如2004年,我们召开了省政协首次“提案工作理论研讨会”。随后,汉中、渭南、宝鸡、铜川等市和部分县区也相继召开会议,从提案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到目标、任务、方针、原则,从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工作制度到工作方式、工作条件、基本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对策,促进了提案工作的发展。
(四)加强制度建设,使提案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先进合理、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我们根据提案工作发展的需要,修订了《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制定了《重点提案的确定与办理办法》,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市、县政协也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当地情况的提案审查立案制度、提案交办制度、党派团体提案办理制度、重点提案办理制度、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制度等。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确立了领导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的“三落实三到位”办理制度以及催办、会办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对保障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深入开展提案宣传工作,树立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我们积极主动地做好内部的宣传工作,通过编辑出版《政协提案工作研究》、《优秀提案选编》和提案工作学习等资料,对做好提案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宣传提案提出和办理所取得的成果,增强提案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成就感。另一方面,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五年来在《人民政协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刊登各类宣传报道150余篇,并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界导报》开办了“政协提案访谈”、“委员有话说”、“起点新闻”、“两会代表话‘三农’”和“以提案的名义”等专栏,介绍政协提案工作,广泛宣传提案形成的过程和经过办理所取得的成效,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了提案工作的持续进展。
三、对今后做好提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各位委员,在中共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全省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而努力奋斗,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新形式新任务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