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平稳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我们要把握人才市场发展的现状和规律,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
加强人才市场立法与管理。抓紧制定人才市场条例,起草或修订有关人才中介机构审批、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网上人才市场管理等相关配套法规。加快人事争议仲裁立法,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加强人才市场管理,加大人才市场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交流中出现的就业歧视、恶性竞争等问题,加强市场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研究建立宏观调控体系,通过制定政策引导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发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积极发挥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为人才提供更广泛的社会化公共服务。修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的途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努力做好明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完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办好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加强对人才供求信息的统计分析,完善定期信息发布制度,为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建设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区域间人才市场的合作,努力打破人才市场地区壁垒,逐步消除市场分割和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区域人才市场一体化进程,巩固东北三省、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人才市场一体化成果,加强人才市场间的贯通合作。进一步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探索建立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协调机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促进各类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逐步贯通,形成法则统一、信息互通、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人才大市场。
推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不搞“一刀切”。有条件的可继续探索人才市场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分开运作;不能分开的要将两块业务分清,各按各的规则办。公共服务强调公益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市场服务参与市场有序竞争,不能打着政府的招牌乱收费。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要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利于提高人才市场服务水平,有利于人才市场的发展。要积极争取加大对人才市场的财政支持力度。
(六)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明年是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承上启下的第二年,接收安置好军转干部,对于实现中央关于裁减军队员额的战略决策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拓宽安置渠道,缓解安置矛盾,认真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要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推进自主择业工作,通过宣传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改革形势,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落实自主择业政策,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同时,做好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的调研和改革方案制定工作。
(七)全力做好“十一五”人才规划和人才统计工作
认真编制“十一五”人才规划。总结“十五”人才规划实施情况,以“十一五”人才规划前期重点课题研究为基础,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人才规划与教育、科技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按期完成“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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