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违规执法的发生。
第二,以情动人、文明执法。对一个单位,每年从年审、核查、到推荐残疾人就业,下达缴款通知书,最后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常常要跑一、二十次。我们提倡的是“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有一位执法人员给某单位送达缴款通知书时,对方一连三次将通知书扔到地下,我们的执法人员每次都耐心地捡起,终于感动了该单位的领导。正是这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我们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到了绝大多数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第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一些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经再三协商无效后,为了维护省政府145号令的严肃性,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我们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2年,我们对8个用人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多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四、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几年来,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0多万元。2002年前全部按规定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2003年后进一步纳入市财政预算内管理,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和市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了报批制度。经有关部门多次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认为账目清楚,无挪用和乱开支现象。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除用于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建设外,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扶持残疾人就业。近几年来,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逐步加大,仅去年市残联就免费培训1200多名残疾人,大多数残疾人培训后实现了就业。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意识明显加强,残疾人就业环境明显改善,残疾人就业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在此,我要再次感谢一贯支持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的领导。特别要感谢在座的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感谢你们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但是,我们要看到残疾人就业与全市就业整体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们将借这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和表彰会的东风,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使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和个体就业齐头并举,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创业;
二是进一步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省长办公会已通过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代征的决定,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各级残联今后将加大投入,增设培训项目,扩大培训面,努力使有培训要求的残疾人都能接受免费培训;
四是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推荐就业等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和条件。
就业是人生之本,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使所有贫困残疾人走向富裕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把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