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可以减少矛盾和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全公司范围内通盘规划,实行专业对口治理;
消除不和谐因素工作着力点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企业组织内部的同级治理机构产生的不和谐的因素,正如堤中潜伏的白蚁,刚开始可以在内部追求“和而不同”,在某些因素的作用下,相互之间也可以妥协。但是,我们往往没有注重到,假如他们的根本利益和价值观有着本质的不同,他们为之努力的方向就会不同。因此,原本可能被用来平衡的力量,掌舵人到最后也总会有驾驭不了和失控的局面,可能因一件看似平常的小事,就直接导致了系统的全面“雪崩”。假如我们不关注企业组织内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一旦超过企业体系能够承受的临界点,一旦遭遇忽然的外力挤压,那么,我们经营治理者又如何化解来自于市场以及内部的风险?卓越的经营治理者,在平时,其实就是一个保健医生,要防微杜渐,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在非常时期,则要迅速成为一个技术高明并且能够动大手术的医生,能够稳定局面,甚至于力挽狂澜!
行政首长负责是和集体领导负责制相对应的,就是行政首长个人对其所在的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负有处理的全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首长负责制(集体领导负责制)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权力集中,能建立起强有力的行政指挥系统;能保证指挥灵活,行动迅速,能有效地保证行政治理的高效率,也易于保密。首长负责制是科学的治理体制。实行首长负责制,可以减少矛盾和扯皮,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规定,我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10条第5款又具体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实行首长负责制,定义1:首长负责制是指首长可以对法定职权内的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政策、国家规定、上级意见结合实际作出决议和处理的一种领导体制。定义2:首长负责制是指在组织中首长一人具有最终的决策权力,并负有全部行政责任的组织体制。
对于供电系统来说,纵向分解是贯彻直线首长负责制。将上一级首长的目标逐级分解到下一级首长;也就是将上一级党委(公司经理)的集体目标分解到下一级党委(公司经理),再由下一级党委(公司经理)按首长分工负责制,将党委(公司经理)的集体目标分解到各级党支部(公司经理)。其中横向分解是贯彻职能部门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具有事权集中、权责明确、指挥灵敏、行动迅速的优点。它对克服各个同部门工作中责任不明、随意插手指挥同级部门的正常业务、由此产生人浮于事、互相扯皮和效率低下的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于供电系统而言,将凡是与某一项目标有关的职能部门联系在一起,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并指定项目负责单位(或负责人),以保证该证项目实现。各基层部门的领导者是以处理决策性事务为主要职责的组织代表。他们在组织中处于非凡地位,对内部公共关系的工作效率和效果起着最为直接的影响。要求领导者具有强烈的公共关系意识,善于采取有利于公共关系推进的领导方法(比如:注重收集员工意见,建立积极进取的激励机制,推行民主治理等),通过在组织内营造一种团结、拼搏、和谐的人文氛围,使内部公共关系得到凝聚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