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荷等级
项目区负荷等级为三级。
2)电源
项目区位于*县城区内,可在县城供电线路“t”接一回架空线路作为供电电源。
4.5.2.设计依据
1)各专业提供的有关条件及用电设备一览表
2)国家现行的规程、规范及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
4.5.3设计范围
项目区的消防、动力、照明设计、电力外网及户外照明设计。
4.5.4用电负荷
本工程用电负荷估算为300kw,变电所选用一台320kva变压器可
满足目前及发展需要。
4.5.5供电系统
1)项目区内设变电所1座,内设变压器室1间,低压配电室1间。
2)电源由县城10kv线路引入,为满足本次建设要求,并为今后发展留余地,主变选择一台s9-160kva/10/0.4/0.23kv型变压器。
3)变电所低压侧采用集中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
4)项目区配电电压场为380/220。
4.5.6配电
1)动力配电
消防泵房配电采用1kv电力电缆由低压配电屏直埋引入泵房动力控制箱,由动力控制箱至消防泵房。
其它动力配电采用低压配电屏引至建筑物内配电箱,采用bv-500型导线穿钢管沿墙暗敷。
2)照明
照明电压为220v,采用高效荧光灯,照明电源由变电所低压侧引入建筑物后,线路采用bv-500型导线穿钢管沿墙暗敷。
3)供电外线及户外照明
配电线路均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本区道路照明采用柱灯或路灯。
4)防雷与接地
10/0.4/0.23kv变电所四周设置电气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变电所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保护接地共用该接地装置,其余建筑物在电源进线处设电气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
1变压器s9-160kva/10/0.4/0.23kv台2
2低压开关柜ggd2-12a2
低压开关柜ggd2-22a2
3自动补偿电容ggj2-01a2
4动力控制箱xl(f)-21-064
5照明控制箱pz30-15/334106
第五章消防
5.1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1997)
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l40-90)
3.其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5.2建构筑物耐火等级
公寓楼、门诊部、康复中心、锅炉房、变配电室为二级,其余耐火等级为三级。
5.3消防车道
主要建筑物四面布置与出入口相连的道路,主干道宽7米,次要道路宽度大于4米,其净空5米内无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满足消防要求。
5.4建筑层数、长度、面积、防火间距和安全疏散
1)总图及建筑部分:主要建筑物及配套公用系统,其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二款规定的建筑物耐火等级,经复核,各建筑物的层数、长度、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疏散人流路线组织和流量均满足规范要求。
5.5消防给水
为了提高消防给水的可靠性,在项目区内建有一300m3的地下蓄水池,另外还有由县城供水管网接入管径为dnl50,水压为0.35—0.5mpa的自来水,以供消防用。
序号名称用水标准(升/秒)使用时间用水量(m2)
1室外消火栓202h144
2室内消火栓2h
3合计
5.6室外消火栓系统
沿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