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作了深入研究讨论,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周福莲同志、丁建奇同志分别讲话,市发改委、市招标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5家单位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同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以及8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目前,排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去年12月底前已完成摸底工作。
2、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制,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针对全市重点项目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不断改进方法,将巡查的触角广泛地延伸,同时抓住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有所侧重,实施科学有效的监察,保证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廉洁、高效。一是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既看时效、看进度,更看是否规范操作、看过程中是否有腐败行为、看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看各级干部帮助拆迁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实际效果。二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大宗材料设备采供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对所有工程全部进入有形市场,实行公开招投标,决不允许搞场外交易,或规避招标。同时,还对招投标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出现串标、围标等虚假行为。三是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工作,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和程序规范,抓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的现象发生,确保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来对待工程质量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五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廉政谈话制度、签订“廉政合同”、廉政文化进工地等具体举措,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据统计,全年共组织巡查近25批(次),参加巡查520人次,查纠各类问题267个,协调解决矛盾163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3、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市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设清水走廊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责任,界定了部门职能,细化了整治措施。通过整治,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34家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地处区西取水口上游的盐都区成为无化区,基本消除了我市市区饮用水源上游地区盐都区范围内化工污染的隐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其余18家化工生产企业也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市区 “2.20”水污染事件发生以后,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事实真相,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环保优先为方针,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56人次,检查企业31220家、污水处理厂14家、垃圾填埋场7家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函整改305家,处罚208起,罚款1020万元。同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督查等六次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身心健康。三是全力做好固废和核辐射工作。会同市环保局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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