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2.5%;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41项,开工建设24个,开工率58.5%,完成投资0.95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
2、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国土局加强土地动态执法巡查工作,注重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事前防范,努力健全土地违法行为的预防、发现、制止机制,继续保持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出台了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动态执法巡查工作的原则、内容、重点及巡查频率和责任等。同时,将动态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分解成建立健全机构、建章立制、工作成效等六大类十八个子项目进行量化考核打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了巡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守土有责、失职必究”的原则,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指出各县(市、区)存在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各县(市、区)也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保持较高的巡查频率和覆盖率,确保巡查工作无盲区。同时,实行“谁片区、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包干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较好的控制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严肃依法处理,决不手软,确保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同时,选择比较典型的案件进行公开查处,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发挥土地违法典型案件的教育和震慑作用。全年查纠土地违法行为66起,涉及土地面积106公顷。
3、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落实和完善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研究制订规范性文件,推行网上远程评标,积极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整治活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140号文件精神,在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招投标市场实际,会同市建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12月初会同市建设局对各县(市、区)执行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快招投标电子化。7月1日起市区国有投资项目凡符合远程评标条件的,一律实行网上远程评标,严格制约人为因素的干扰。为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正在引进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和智能化门禁系统,建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推行招投标网上报名。三是加强专家库建设。督促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全市共有213人通过初审上报省办,其中191人经培训、考核,取得聘任资格。同时,对全市省库评标专家进行清理,74名评委被清退,保证了招投标评标工作需要。四是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会同市建设局对市区18个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反馈。下半年,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市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服务最优、效率最高、收费最低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发放了200多份征求意见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招标代理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代理机构认清自身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
1、继续开展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