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县监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钱粮全部发放到林农手中。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森林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安排。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完善各项制度。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制作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制作财务公开栏,悬挂(张贴)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并及时将公开情况上报县廉政建设办和主管部门。在县政务公开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办事窗口,派出了得力的干部,增强了政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主要的信息提供到政府网站,并不断充实和更新,使行政管理力求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推行责任追究制。凡出现差错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是谁的责任由谁承担,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坚决执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同城一家检查制”等各项制度。https://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倾听社会评议。我局通过向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木竹经营加工户、村民及局属科室站所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干部群众的意见,收集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和评议,对这些意见建议和评议,我局将正确对待,认真反思,妥善处理。
今后工作安排部署和努力方向
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森林法制观念。以“推进现代林业,倡导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舆论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以案讲法等多种方式,增强《森林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森林法》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造林、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加强限额采伐、林地管理,依法查处滥伐盗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案件。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管理,巩固造林成果。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指导林农进行田间管理、林木修枝、栽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厉打击毁坏中幼林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造林成果。加强林业中介组织的培育,依法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促进我局依法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