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块,录制森林防火宣传磁带10盒,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书写标语100余条,悬挂横幅20条,对森林防火知识及其他林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利用造林绿化、办证查案等时机,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行政许可法等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对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较好的了解,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4、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林业局主要执法科室有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科和造林森保科,林业站为委托执法单位。我局执法人员,均持有由国家林业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并每年进行了年审。坚持持证上岗,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秉公办事,慎重使用自由裁量、行政许可等权力,保证权力的使用符合法的精神和目的。自由裁量必要适当,不乱用滥用,行政许可按期办理,不拖延迟滞。推行先行责令改正制、办事程序告知制、办案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受理案件及时准确,程序合法,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处理,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错案,无公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行政程序违法行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执法结束后,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做到文书完备、格式正确、装订规范、内容齐全。
5、规范执法成绩显著。我局共查处森林案件67起,案件查处率为100%。主要开展了三个阶段的行政执法:一是三月份进行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保证了全县5000棵采挖香樟就地移植;二是五月份进行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年检年审及“木材市场的清理整顿、打击无证经营加工的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3起,收缴木材120立方米;三是以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为主的“火案二号”行动,这次行动共查处山火案件8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7起。
四、认真对待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
严格控制采伐审批,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局*年商品材采伐限额为42000立方米。市局木材生产指标下达后,我局及时将指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也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将指标下达到各村,各村分解到农户。每次采伐,林政人员坚持到现场调查,保证100%的采伐作业设计率和100%的发证合格率。
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上半年共完成16个项目、16*.322亩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在报批过程中,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省、市主管部门支持,既保护了林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又为全县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收费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做出努力,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接到过林业局任何“乱收费”的举报。
积极防治森林病虫害。对我县林木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境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舟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未发生大的疫情。
依法调解林地林权纠纷。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开展了大接访活动,较好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解决了因林地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上访问题,优化了投资环境,确保了全县重点工程按期开工,较好地支持了乡镇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
五、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府、市林业局等部门的监督。市林业局对我局特别是森林公安执法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指导,对我局执法情况比较满意。市、县审计局对我局退耕还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我局在退耕还林兑现补助钱粮发放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