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合格证、营业执照),是否超经营范围;二查行为,看有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和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违章行为;三查标识,看有无假包装、假商标标识,有无批准文号、品种审定、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四查广告合同,看广告发布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登记,合同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有无欺诈;五查源头,看有无制假窝点;六查制度,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是否落实。在市场巡查中全面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合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已经建立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对农资经营单位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制订了《农药买卖合同》、《化肥买卖合同》、《种子买卖合同》示本,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强制推行。对农资市场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与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农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结合经营户口建立农资专项整治档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查处取缔无照农资经营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应用预警机制,对所查涉农案件及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定期向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民消费者发布抽检结果,将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失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集市和交易点1102处,其中农资交易点14处,检查各类经营户7168户,其中农资经营户536户,共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22起,涉案金额6.77万元,罚没款共计2.265万元。
二是推行行业自律监管,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机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使其能按照章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做到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形成了行业内部相互监督、社会消费群体监督的良好氛围。榆中县局按照辖区农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青城镇成立了农资行业检查举报网。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资市场监管,成立涉农维权工作站。各分、县局积极主动和当地乡镇、农业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关系,争取支持,有的乡镇还表示,可以以当地政府的名义向有关村民委员会下达文件,要求村委会全力以赴的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工作,必要时可以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消费维权工作站”167个,并规定了其职责、任务,及时调处涉农纠纷,依法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榆中县局还聘请15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弥补工商执法监管力量的不足和监管空隙,协助农资市场监管,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