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以驻厂监督员和区域监管责任制为重点,建立起企业自身的质量安全防线,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完善内部制度,创一流工作效能
为提高工作效率,去年以来,我局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案件审核、稽查办案、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财务、学习等方面整理成50余项制度,并多次完善修订,汇编成册,组织全体公务人员进行学习,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强化办事效率、办事质量。在执行过程中,制订了保证制度落实的督察制度,使每条每项制度得以落实,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责任可究,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讲效能、工作抓效能、办理创效能”的内部工作环境。 在管理环节,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文明办事制、绩效考评制、效能责任追究制的局机关行政效能八项制度。制作了版面,对办证程序、所需材料、办事时限进行公示,机关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在稽查环节,进一步推行查前告知、查中约谈、查后回访制度,要求稽查人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注重宣传政策、行政法规,始终做到用法律法规政策说话,以理服人。同时完善稽查建议制度,在稽查案件结束后,针对监管相对人需要改进的问题,及时向相对人提出改进建议,切实维护监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执法监督,创公正法制环境
行政执法单位如果没有制度约束,就可能滋生特权思想产生腐败,制约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为防止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我局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不断强化药品执法监督工作,努力为企业创造公正的发展环境。我们在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与收缴罚款相互分离制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实行现场检查、立案调查、法制审核与处理相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妄为,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研究的同时,在全系统强化了三项制度体系的建设:一是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对错案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法制审核复核制,从程序上防止错案的发生;三是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对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处理。这三个制度体系的建立,从机制上防止了个人弄权,保证了我市药品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开展,两年来,全系统没有发生过一起案件被行政相对人复议或诉讼。
四、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创公平市场环境
1000万人口的用药安全,使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何一个单位存在药品质量隐患,都会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始终把严格监管、打假治劣,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不余遗力保护合法企业和合法产品的同时,按照“打击即保护”和“五不放过”的原则,即假劣药品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制假、售假和不规范行为,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进行了连续不断的打击,建局以来共检查药品130余万批次,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1000余件,涉案货值340余万元,已结案10000余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户40余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个,查处大案要案(5万元以上)1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0余件。组织精干力量相继查处县涉嫌制售假阿胶案、假鹿角胶、假龟板胶案等一批大要案。持之以恒的药品打假,不断强化的打假力度,标本兼治的措施跟进,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同时,极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