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兴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民政办发[]83号文)和卫生局、商务局、畜牧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和每半年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县联席会议的召集,听取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存在实际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具体解决办法和实施方案,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县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重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有2至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县”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办)及成员单位职责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质量兴县”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分步实施,逐步推进,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县”各项工作。
县质监局要发挥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定期督促检查;同时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实施推广力度;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
县农牧局要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农产品监测工作,配合质监局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工作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等工作,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日常监控,确保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商务局和畜牧局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力争达到县城上市销售的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上市销售的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厂验收制度、进出台帐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及检疫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建立规范的市场销售环境。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保护名优产品,依法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建立“购物放心一条街”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及时查处并上报上级交办和本地区发生的重大制假售假案件,无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发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活动,加快药品诚信建设步伐,促进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管到位。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机制。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县城建局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